一、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江苏高考录取分数线多少分
1、2022年江苏高考物理(物理+不限)类考生上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443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155911名,招生录取人数为22人;
2、2021年江苏高考物理(物理+不限)类考生上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421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148966名,招生录取人数为22人;
3、2020年江苏高考理科类考生上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319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141505名,招生录取人数为6人;
4、2020年江苏高考文科类考生上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295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46718名,招生录取人数为16人;
二、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在江苏的近三年的排名多少可以上
1、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在江苏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位次
招生省份 | 年份 | 科目类型 | 选科要求 | 所在批次/段 | 招生人数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率属于 |
---|---|---|---|---|---|---|---|---|
江苏 | 2022 | 物理 | 物理+不限 | 本科 | 22 | 443 | 155911 | 省教育厅 |
2、2021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在江苏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位次
招生省份 | 年份 | 科目类型 | 选科要求 | 所在批次/段 | 招生人数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率属于 |
---|---|---|---|---|---|---|---|---|
江苏 | 2021 | 物理 | 物理+不限 | 本科 | 22 | 421 | 148966 | 省教育厅 |
3、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在江苏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位次
招生省份 | 年份 | 科目类型 | 选科要求 | 所在批次/段 | 招生人数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率属于 |
---|---|---|---|---|---|---|---|---|
江苏 | 2020 | 理科 | - | 本二 | 6 | 319 | 141505 | 省教育厅 |
江苏 | 2020 | 文科 | - | 本二 | 16 | 295 | 46718 | 省教育厅 |
三、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3年最新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成立于2003年3月(鄂教发[2003]31号),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由湖北医药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是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12号)。一、办学条件目前,学院自有产权占地面积1268.8亩,校舍建筑面积110974.51平方米,其中自有产权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6009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4715.43万元,能够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现在拥有图书72.41万册,也基本能够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学院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保留专科教育。现开设有五年制临床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和四年制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制药工程、软件工程12个本科专业。2010年,学院本科专业全部通过了湖北省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2年,经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本科专业均获得学士学位评审授权,可授医学学士、理学学士和管理学学士学位。学院现有教职工408人,专任教师383人,外聘教师13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1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6.92%,中级职称教师12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85%;初级职称教师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23%。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人员3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60%。近年来,在举办高校的大力支持下,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学院坚持“精干高效、合理配备”的原则,走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之路,大力引进人才,不断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母体学校委派教师队伍保持相对稳定,教师的学历、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院现有附属医院--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临床学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并与母体学校共享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随州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等6所附属教学医院。各教学医院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专业教学设备齐全,可满足各专业临床教学需要。同时学院还在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成都等一线城市建有临床实习医院51家,如上海市东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重庆三军医大附属西南医院等。二、内部管理药护学院设立董事会,作为学院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决议规范、高效。董事会负责药护学院发展方向、办学方针、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学院法人代表、院长、副院长人选与管理体制的确定,对学院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指导。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院长为法人代表。学院目前按照“高度融合,逐步回归”的决策,积极稳妥推进学院改革。对外履行普通高校法人职责;对内作为湖北医药学院的管理型二级学院,履行相关管理职能。学院现有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兼)、副院长1名。内设办公室一个科级机构。原内设的资产财务部、教学管理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学生事务部(团委)保留名称(加挂在湖北医药学院相应职能部门),其职能分别融入本部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工作处、人事处、学工处等。学校29个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学辅助单位,加挂了药护学院名称,使药护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学生党建、安全保卫、国防教育、后勤服务等与学校工作高度融合,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学院顺应改革,认真开展支部整建,成立了11个学院分党委、7个学生党支部和1个教工党支部,负责职工与学生的党员发展与党建工作。目前学校、学院已出台了《关于完善“过渡期”药护学院学生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关于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学院改革平稳推进。三、办学成绩学院始终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本为本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健全各项服务机制,稳步推进学院改革。2010年,学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1年,学院党委被十堰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1年学生资助中心获得“湖北省生源地贷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被湖北省高校工委、教育厅授予“2011年度高校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团委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2013年,学生事务部荣获“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2015年,学院荣获“2015中国独立学院50强”称号。2016年,学院在“2016湖北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评选”中居第三位,也是唯一入围前十的地市州独立学院。2018年,学院在“聚志愿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