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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条件(三)

发布时间:2023-09-14 04:06:10
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专业志愿进行级差录取。

  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专业分配原则: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工作机制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招生试点专业类测试组组织实施。

  3、自主招生测试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5-83791874。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均进行现场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费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九、其他

  (1)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东南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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