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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10 11:31:48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江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江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江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转专业类型

第七条 根据学生学习状况,我校学生转专业分为五种类型:

Ⅰ类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第二学期末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 50%,可申请转 入任一专业(A 类或 B 类专业)。I 类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升二年 级的学生。

Ⅱ类转专业:学生对某个专业领域具有特别的兴趣和潜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转专业申请学期期末独立设置的实 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 50%,获得相关专业 3 名以上教授联名 推荐,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 II 类转专业。

(1)在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力学竞 赛、机械创新设计、电子设计、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 备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 竞赛等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 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入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会。

(3)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4)获得国家授权专利(排名第一)。

(5)以第一作者在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媒体正式发表文学作品。

Ⅳ类转专业:参军服役、休学创业、海外交流的学生,复学时可申请转专业。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业的,在同等情况下学校予以优先考虑;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可 以申请转入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出国交流 3 个月以上学生,如在境外修得拟转入专业相关课程 6 个学分及以上,可以申请转入相 应专业。Ⅳ类转专业可以申请转入 A 类或 B 类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考核

第八条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转专业考核,学 校根据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各专业一年级接收转入学 生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 30%(临床医学专业为20%),二年级及以上接收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5%。

第九条 Ⅰ类转专业考核包括必修课程考核、相关课程考试、CET-4 英语水平考核和专家面试 4 个环节,其中必修课程考核占 40%(M1),相关课程考试占 25%(M2),CET-4 英语水平考核占10%(M3),专家面试占 25%(M4)。考核总分为M= M1+M2+M3+M4。

(1)必修课程考核为Ⅰ类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培养计 划中必修课程(不包含第二学期期末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以M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5)×4 计入考核总分。

(2)相关课程考试是指 I 类转专业单独组织的课程考试,根 据转入专业学科类别选择一门基础课程作为考试科目,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课程满分 100 分。以M2=考试成绩×0.25计入考核总分。

(3)英语水平考核以学生进校后参加全国 CET-4 考试成绩为 依据,以M3= CET4 成绩÷71计入考核总分。

(4)专家面试由校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满分为 100 分,以M4=面试成绩×0.25计入考核总分。

第十条 Ⅱ类转专业考核在必修课程考核基础上,重点对学 生专业特长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对相关成果的贡献度以及成果与 申请转入专业的关联度。

第十一条 Ⅲ类转专业考核由面试专家结合原专业学习状况、拟转入专业学习预期以及面试情况给出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Ⅳ类转专业考核成绩由面试专家根据面试情况给出综合评定。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主要考核服役期间表现;创业后复学的学生主要考核创业经历,以及创业项目与拟转入专业的关联度;海外交流学生主要考核交流学习期间修读课程与拟转入专业课程的对应情况。

第十三条 V类转专业学生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本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教务处审核。

第十四条 转专业考核中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需提交 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准许转专业。

(一)相关课程考试成绩位于后 5%;

(二)专家面试成绩不合格。

第十五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大学学习期间(包括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受过纪律 处分;

(二)身体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三)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四)从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专业转出;

(五)在招生录取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录取在相关专业。

第五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六条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 10 周前教务处提交学校 A 类 专业和 B 类专业名单、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相关课 程考试科目等,由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 17 周前向 所在学院提出申请(Ⅳ类和V类转专业分别按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 条的规定办理),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后于第 18 周报教务 处。

第十八条 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复审,于暑假放假前予以确认。

第十九条 对I-Ⅲ类转专业学生,教务处在暑假开始后10 天 内组织拟转入学院的院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等对申请学生进行 面试,确定面试考核成绩。

第二十条 考核完成后,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专业接收人数等规定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在学校信息公告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 Ⅳ类转专业学生在复学学期开学报到期间提出

转专业申请,由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教务处负责 资格审核,在开学后三周内组织相关专家面试考核,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信息公告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 后发文公布。Ⅳ类转专业不受专业接收人数限制。

第二十二条 V类转专业学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

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并经本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教务处 审核并安排转入适当专业,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学校信息公告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二、江苏大学简介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原江苏理工大学的前身镇江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1960年由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分设独立建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等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学校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始终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为使命,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博士后,为我国农业装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形成了“工中有农,以工强农”的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情怀。

三、江苏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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