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样本模板
二、江苏高考志愿电子手册指南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应制定适应我省高考方案的相关录取规则。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gaokao.chsi.com.cn,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由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报送招生计划的同时,须将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录取批次的含义 由于在各省(区市)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于是将不同层次的院校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http://Www.CreDitSaiLing.Com
录取批次大致分为:
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成人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