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设置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为6个科类,即文史、理工农医、体育(文)、体育(理)、艺术(文)、艺术(理)。
设置9个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
军队、公安、武警院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
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教育部直属的高等师范院校;
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师范定向各专业;
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等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
大连海事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等高校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本科专业;
部分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
重点院校体育类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的部分重点院校和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含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教育部批准的参照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高校有关艺术类专业)。
(二)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承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本科院校。
(三)特殊类型招生批: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部分院校。
(四)第一批(A、B段):
第一批A段:
文史、理工农医类全国重点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
第一批B段:
文史、理工农医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
(五)地方专项计划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
吉林省所属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重点高校。
(六)第二批(A、B段):
第二批A段:
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珠海学院等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试点);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B段:
文史、理工农医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部分院校软件工程等专业。
(七)第三批:
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八)提前专科(高职)批:
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九)专科(高职)批:
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二、报考科类录取批次、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一)文史、理工农医类共8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置3个院校顺序志愿;
2、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设置7个院校平行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批,设置1个院校志愿;
4、第一批(A、B段),A段设置5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5、地方专项计划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设置7个院校平行志愿;
6、第二批(A、B段),A段设置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B段设置4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7、第三批,设置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8、专科(高职)批,设置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二)体育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置3个院校顺序志愿;
2、第二批(A段),设置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3、第三批,设置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批,设置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三)艺术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志愿;
2、第一批(A段),设置3个院校顺序志愿;
3、第二批(A段),设置3个院校顺序志愿;
4、提前专科(高职)批,设置3个院校顺序志愿。
(四)部分院校举办的软件工程专业、定向、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计划,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一般列入相应批次(第一批、第二批)的B段录取,一般与校本部执行相同录取最低控制线,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吉林动画学院第二批B段专业执行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