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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22 10:22:44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长春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长春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长春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促进学校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实行宏观控制、按类实施、双向公开、择优调转。

第三条 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及审定学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研处、人事处、招生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室)负责人、院办及学办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标准(条件),接收学生的数量,并审核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等事宜。

第三章 分类和原则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中外合作教育类”“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以下简称ISEC)项目类”“控制类”和“基本类”四类专业分类实施。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指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ISEC项目类专业指学校的ISEC项目专业;控制类专业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满三届的新办专业以及近五年内获评的省级及以上优势特色专业和吉林省高校专业综合评价A类专业、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学校优势学科有强力支撑作用的专业;基本类专业指上述三类专业以外的专业。

第七条 转专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类与控制类专业内,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相互转专业;文史类专业学生可以相互转专业;文理兼招类专业可以转入文理兼招类专业;理工、文史类专业学生可以转入文理兼招类专业;文理兼招类专业学生,高考报名科类为理科的可以转入理工类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为文科的可以转入文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相同的艺术类专业可以相互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相互转专业。

(二)基本类专业实行“转出不受限,转入按比例”原则,即不限制专业转出学生数量,接收学生数量依据专业办学能力确定,原则上应不低于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0%。

(三)控制类专业实行“转出按比例”原则,即转出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0%,接收学生数量依据专业办学能力确定。

(四)中外合作教育类和ISEC项目类专业学生,原则上与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转专业。原则上ISEC项目类专业学生不允许转专业。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学生,不同项目间不能相互转专业;相同项目内可互转,互转原则与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要求一致,接收专业学生转入后,学生总数不能超过该专业规定的招生计划数。

(五)部分专业因学校办学条件不足,须单独向学校提出申请,可适当减少专业接收数额比例。

第八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志愿数不足且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时,视为自动放弃;填报的三个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为转专业不成功,不再提供转专业机会。

第九条 转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志愿相同的,按照考试课的相对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再相同的,依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优先接收条件排序。

相对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RGPA=GPA-∑GPA/K

其中:RGPA为学生相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K为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学生总数,∑GPA为这些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之和。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十条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学校本科学籍,完成学习注册,不欠任何费用;

(二)政治思想进步,表现优良,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

求;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第一学年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有转学、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学生;

(三)招生录取时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预科班、民族班、内地高中班、全纳教育班、专升本、“3+2”高职本科衔接、“3+4”中职本科衔接、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等);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符合相关要求经学校严格审查后,可允许转专业: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业分流或调整的;

(二)学生确有身体上的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三)退役后复学且符合《长春大学关于在校大学生服役后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三次修订)》的;

(四)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和学习存在特殊困难的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调整到限定专业。学生提交专业调整申请时间为大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课程学习结束后,须降级学习。限定专业从上一年一志愿录取率和报到率都较低的专业中选定。

第五章 工作流程及转专业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转专业工作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具体工作流程详见教务处通知。

第十四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照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进入新专业就读。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学籍变动由转入学院负责,转出学院协助,教务处统筹,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学院协助。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二)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住学生宿舍(跨校区的除外)将随学校下一次宿舍调整时统一安排。

(三)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四)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需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原专业合格课程学分进行认定,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经教务处备案后,予以确认,登录成绩,其他不能认定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不得免修,由接收学院为学生安排课程修读。

(五)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等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完整、真实和规范。

(六)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统计专业年级学生数,连续两年或三年内有两次转专业后人数少于当年招生计划50%的专业,原则上停止招生;在吉林省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结果为C类的专业,原则上停止招生。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各学院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阻止、限制学生转专业要求。

第十七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背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报送司法机关。

二、长春大学简介

长春大学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创办的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批工业会计统计人才。在同步国家发展与时代变革中学校数次易名,1983年更名为吉林机电专科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原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4所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大学。2000年原吉林省林业学校并入。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0个教学院部,54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培育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立足东北地区及吉林省产业结构实际,建成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现有残障人士智能康复与无障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省人体健康状态辨识与机能增强重点实验室等1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49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310人。现有教职工136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122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04人,博士学位教师291人,硕士学位教师426人。学校有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省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50余人。学校连续四次跻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及学科竞赛评估结果TOP300”榜。2021年学校当选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主席单位。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是全国首批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学校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131所高校、教育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接收资格。学校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共建“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成立亚洲首家开展叶赛宁专门研究的机构——叶赛宁文化教育中心,与俄罗斯梁赞国立大学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获全球“先进孔子学院”荣誉称号。2021年获批成为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的“亚洲校园”项目实施院校。2022年学校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长春大学启明学院”。

三、长春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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