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是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选择一个好的大学很重要,选择一个好的专业更加重要,因为这会影响自己一生的职业道路。如果进入大学之后,发现自己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未来的发展,那么在大学里可以转专业吗?如何转专业呢?转专业申请条件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一、北华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风。学校在实施机械类、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华大学学籍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实行宏观控制、按类实施、双向公开、择优调转。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数额实行计划控制。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3%以内。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基本类专业”和“控制类专业”分类实施。按照高考招生科类划分,基本类专业包括招收理科(医学类专业除外)、文科及文理兼招各专业;控制类专业包括招收艺术、体育、理科医学类各专业。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在大学一年级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章 转专业分类与条件
第六条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具备我校本科学籍,完成学习注册;
二、政治思想进步,表现优良,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完成本科一年级学习,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前3%(按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计算)。
第七条 学校统一组织第一学年《大学外语》及《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期末考试。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根据第一学年《大学外语》与《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转专业接收计划,择优调转。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规定分类实施:
一、基本类专业中,允许文科类内转专业,理科类内转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可互转)。
二、控制类专业中,学生转专业实行艺术、体育、理科医学类专业类内分别控制。其中,艺术类专业中,只允许美术学类各专业、设计学类各专业在两类范围内转专业,其它艺术类专业不允许转专业。体育类专业中,不允许转专业。理科中的各医学类专业,只允许类内转专业(含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各专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学生;
二、学生在校学习未满或超出一年的学生;
三、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注册中心)、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注册中心)。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编制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对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布署,负责核定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大学外语》及《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总成绩并排名,审批各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的实施细则,上报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十一条 每年5月份,教务处(注册中心)下达一年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安排通知,各学院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
第十二条 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结束后,学生所在学院计算学年必修课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前三天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申报,并做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北华大学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要于第二周周三前,将所填表格并附学生总成绩单一并报送教务处(注册中心)。
第十三条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周结束前,教务处(注册中心)根据学生报名及志愿情况,在不突破各专业年级总人数3%前提下,拟定转专业接收计划,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同时,教务处(注册中心)核定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大学外语》及《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总成绩,并将成绩及排名结果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教务处(注册中心)公布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排名名单、各专业接收计划,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第十四条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三周,学校召开学生转专业录取现场会,根据转专业学生志愿及转专业计划,按照排名顺序现场公开调转。学院根据公开调转结果,初步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注册中心)汇总各专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主管校长签批发文公布。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照新专业缴纳学费、注册后,进入新专业就读。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及注册工作由教务处(注册中心)负责。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须按新编入班级完成学生证更换、校园手机一卡通(学生卡)信息变更,以及档案、组织关系手续调整或移交,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需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原专业合格课程进行认定,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经教务处(注册中心)备案后,予以确认,登录成绩,其它不能认定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不得免修,由转入专业学院为学生安排课程修读。
第十八条 转专业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等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完整、真实和规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注册中心)负责解释。
二、北华大学有哪些招生专业
学院 | 本科专业 |
---|---|
北华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北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
心理学(师范类) | |
北华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运动训练 | |
北华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汉语国际教育 | |
网络与新媒体 | |
北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师范类) |
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 | |
北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类) |
英语(非师范类) | |
俄语 | |
日语 | |
朝鲜语 | |
法语 | |
西班牙语 | |
北华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
绘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北华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类) |
舞蹈学(师范类) | |
北华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统计学 | |
经济统计学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北华大学理学院 | 物理学(师范类) |
化学(师范类) |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
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英合作办学项目) | |
工业设计 | |
智能制造工程 | |
北华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
自动化 | |
通信工程 | |
机器人工程 | |
通信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
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
网络工程 | |
数字媒体技术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北华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 车辆工程 |
工程管理 | |
土木工程 | |
北华大学林学院 | 林学 |
园林 | |
风景园林 | |
环境科学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北华大学医学检验技术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北华大学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
康复治疗学 | |
北华大学药学院 | 药学 |
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会计学 | |
行政管理 | |
旅游管理 | |
物流管理 | |
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北华大学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北华大学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
北华大学冰雪学院 | 冰雪运动 |
北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
材料化学 | |
应用化学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