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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内容

发布时间:2023-09-21 01:31:09

扫黑除恶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其中,运城学院学生处通过查找整理网络资料,整理出《运城学院学工系统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让我校师生了解扫黑除恶的扫除对象,学习国家扫黑除恶的方针,竖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鼓励广大师生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者,积极向父母、向亲戚、向邻居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方针,为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8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本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1.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3.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4.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5. 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6.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些个方面?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八、“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九、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十一、大学生身边的黑恶势力有什么?

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同,近年出现的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校园贷”便是如此。

“校园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多数受害大学生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十二、大学生该如何防止卷入“校园贷”的深渊?

1. 身为大学生对一些事物的好坏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对于介入“校园贷”,一定要慎重;

2. 要有一个意识,那就是裸贷一般其中会有高利贷的陷阱,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3. 保护好个人信息,慎重外借身份证。对一切要求透露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信息)的代办证件的事项要慎重对待;

4. 一旦陷入非法“校园贷”第一时间找警察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十三、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

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1. 举报电话:0351-4034110

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3. 网络举报: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http://site.sxgabmfw.gov.cn/site/interaction/techshow.aspx?menuid=402015)

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1. 举报电话:0359-2660391 0359-2690110

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153号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3. 网络举报:ycsshcebgs@163.com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运城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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