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建设生态绿美沧州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局党组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按要求向市委或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支部)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局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沧州林果信息网、微博、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站牌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开展法律讲堂等日常职能工作,开展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责任科室每半年要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局机关党委汇总后向局党组做专题汇报。(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二是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制度。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会各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和领军人物的工作。三是加强同林业技术人员、行业知识分子以及林农果农代表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支部)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支部)
5、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局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不一致的杂音噪音。(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6、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地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相关要求
1、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2、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3、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