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北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际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京艾委办〔201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将11月13日至12月8日定为防治艾滋病宣传月,并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英文主题为Right to Health)。意在说明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利,艾滋病感染者同样享有平等获得健康服务的权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努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二、活动内容
(一)争取各级领导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同志汇报防治工作形势、任务、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考察、座谈等形式,深入防治一线,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根据人群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
要在全社会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意识、自律意识,共担防艾责任。保障感染者就医、就学、就业等合法权利,倡导全社会关爱不歧视感染者,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要加强道德法治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动员有高危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自愿咨询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避免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发生。
(三)不断丰富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在线访谈、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在居民社区、建筑工地、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在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设立宣传栏、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发挥高校社团和青年志愿者作用,通过同伴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和性健康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
(四)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的技术优势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为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同时12月1日当天要在社区或门诊大厅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相关政策及防治知识,力求形成一个宣传活动的高潮。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并形成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