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局开展以“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四强”基层党组织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紧密结合国资监管部门实际,找准局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领域、强化功能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更好地确立局党组织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实效,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员干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增强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要使我局党组织达到“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的目标。“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必须全面把握、系统推进。从现在开始,力争通过努力,争取在第一批(7月前)将我局党组织建成为“四强”基层党组织。
三、创建内容
区国资局党组织要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着力建设“推动发展能力强”的党组织,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使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与发展大局相一致、相衔接。大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在“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提升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上取得新成效。建立服务科学发展优先机制,对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优先部署,对涉及科学发展的建议和要求优先考虑,对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先解决。采取规范报件材料、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限时办结等有效措施,优先保障我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负债资金的需要。
(二)着力建设“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组织,切实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惠民资源。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重要职责,积极构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推行公共事务与便民利民“一站式”服务。推行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制,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等活动。继续开展“爱心劳动日”活动和“党员服务进社区”行动。
(三)着力建设“凝聚人心能力强”的党组织,切实把党的组织覆盖转化为凝聚力覆盖。坚持把凝聚人心作为根本要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上来。重点做好在工作一线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发展党员工作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化党员“双向培养”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谈心交流制度。切实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局党组织设置创新。建立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心、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党员群众、老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
(四)着力建设“促进和谐能力强”的党组织,切实以党组织和谐对接和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促进和谐作为目标追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和社会评价工作。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活动。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切实做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疏导情绪、调解纠纷、畅通诉求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创建责任。坚持把开展创建“四强”基层党组织活动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分级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常抓不懈工作格局。
(二)注重搞好指导。局党组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指导党组织科学制定创建规划,分类细化创建标准,优化调整创建内容,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宣传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严格程序步骤。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实施方案》的四个阶段实施步骤内容,我局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活动主要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