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24年各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6 13:44:23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按照上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春景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在社区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社区成立禁放工作组织,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部署会议,明确禁放工作职责。

社区加强宣传,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通告、上门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与社区党员干部、中心户长、沿街商铺签订禁放承诺书,确保禁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沈明文)

响林社区

7月31日上午,响林社区召开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区两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精神。

社区主任张万荣,结合社区实际,提出要求:

一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是当前重要工作,大家要高度重视。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的力量,广泛宣传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增强居民安全防患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特殊对象的宣传,取得居民群众的支持配合,确保禁放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广泛动员居委会、社区党员、居民、商户等做好表率,从我做起,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带头执行有关制度。

四是按照《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大家要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这样不仅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而且减少噪音污染、降低雾霾指数,让我们的家园天更蓝、景更美。

会后,社区两委成员、网格长等纷纷行动走村入户送《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通告,让禁放工作全覆盖、不遗漏。(陈飞)

金东社区

7月31日,金东社区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

会上,社区传达了《园区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详细解读了《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结合社区地处禁放区与限放交叉区域的实际,社区强调严格执行《管理条例》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禁放区域外只能每日六时至二十二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八燃放烟花爆竹不受时间限制。重大、特殊时间段、重要场所地点一律不许燃放。会上还强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法律惩罚。(钱勇)

东唐社区

7月30日,东唐社区积极行动,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宣传行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宣传。

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积极动员,社区副主任王健勇向居民代表宣读了《园区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强调了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广泛宣传,社区按要求制作“禁放烟花爆竹”内容的横幅,多条悬挂于社区醒目位置,并利用沿街店面进行张贴宣传。

深入群众家庭、商铺、店面,扩大宣传。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各中心户长带头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将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逐户发放到位。

成立禁放劝导小组深入宣传,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网格员成立劝导志愿小组,引导辖区居民燃放烟花爆竹。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