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医院正常工作次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卫计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医院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医院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对全院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检查范围
对医院消防、后勤、设备、财务、信息、医疗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组织机构
由王月成院长、王青松副院长、谭昌伟副院长、许启成副院长带队,保卫科、设备科、总务科等科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五、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门诊大厅、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消防、危险化学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
(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科室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是否把门诊大厅、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作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对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人流拥挤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导措施;并制订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的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三)医疗安全。重点检查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是否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强科室内部日常巡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是否建立,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是否完善。
(四)重点部位和危险品安全。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车辆、电梯、水电气、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重点位置,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物品的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各操作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处理;在建工地是否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车辆安全。是否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教育;是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病车上路和超员、超速、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应急值守。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是否保持通信畅通、是否主动收集辖区内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接到救援指令,是否第一时间逐级报告,120分中心指挥系统是否高度灵敏、及时、准确运行。
六、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采取自查的方式。
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制定大排查具体方案,确定本的重点检查内容,并迅速动员部署,及时开展拉网式自查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责任、资金,确保职工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此次大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也要成立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院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