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推普周。根据《xx省教育厅等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xx教语字〔201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突出活动主题,增强宣传实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进入的关键历史节点,各部门(单位)要紧扣改革发展主题,围绕“说好普通话,迈进”这一活动主题,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行业联动,营造推普氛围
全市推普周活动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报刊、电台、电视台要积极报道推普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制作播出推普口号、推普公益广告和推普周专题节目,登载推普文章;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教育热点,深入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四、结合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积极结合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和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做好推普周工作的整体推进。继续做好四大领域从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通话普及和达标工作,组织好相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五、创新驱动,完善推普机制
各部门(单位)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在推进宣传手段、监管机制、活动形式和服务方式等各方面实现创新。鼓励社会单位、企业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认真策划,周密组织。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市语委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