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活动内容
1.做好推普宣传,浓厚推普氛围。推普周期间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同时,积极利用横幅、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等媒介进行推普宣传,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2.推普周启动仪式。各学校在9月8日举行全校性的推普周启动仪式,对推普周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3.组织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各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精心安排,广泛动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市语委组织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答题活动。
4.开展主题班、团、队会。各校(园)要针对广大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班团队会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推普周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推普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5.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校(园)以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7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2周年为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诗词歌赋创作和普通话演讲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5.开展“啄木鸟行动”。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对学校附近商户、门市的店牌、标语、广告用语用字中出现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并做好拍照记录工作。要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实施,确保活动期间师生交通安全。调查结果由学校上报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汇总、整理后反馈民政、工商质监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6.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要将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纳入语言文字示范单位(学校)创建活动中,制定创建方案,认真研读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程度。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第21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语委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推普周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细化分工,靠实责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保证推普周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主题,加强宣传。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2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7周年,又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2周年,本届推普周应以此为契机,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活动期间,各校要加强宣传报道,在市、区新闻媒体或教育信息网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1篇。
3.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各学校要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及广大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
4.加强督查,提升质量。推普周期间,市、区教育局及语委办将采取专项督查方式对各学校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中。
5.紧抓落实,及时总结。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推普周”各项活动,抓好活动过程管理,保存好各种活动资料,请于9月20日(星期二)前将本校(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第19届推普周活动实施方案、总结(包括图片、音像资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区教育局413室,电子版请发邮箱2389641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