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19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6 19:48:05

为扎实推进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四心四干”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灯塔”行动,集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现就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全面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二、整治内容               

1、切实解决机关党建责任不落地的问题。重点解决党委重业务、轻党建,被动应付党建工作多,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度不够,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位不准,心力和精力投入少;党委没有按市委组织部要求设立党建办(或组织办),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             

2、切实解决党内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以业务工作布置会代替党内议事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内议事决策有时搞“一言堂”现象,议事决策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

3、切实解决机关支部书记履职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支部书记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真不深,认为党建工作“空、软、虚”,干好干坏作用不大、无关紧要;业务钻不进去,对党务工作不熟悉,视野不开阔,工作办法和措施不多,不知道基层党建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缺乏抓党建的底气;精力专不下来,当“挂名书记”,或者以业务工作繁忙为由,对本职任务打折扣甚至不落实;抓党建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向党委汇报工作,不敢理直气壮抓基层党建工作等问题。

4、切实解决机关党组织党性教育不入心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落地,党性教育走过场;学习方式过于生硬,把学习等同于读读文件、念念报纸,有学习无讨论、只学不思、只查不改,精神实质不入心入脑;“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落实“党员活动日”走形式;机关党支部把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当作一种任务,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在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时活动时间偏短,对党员教育作用收效甚微;学习内容过于空泛,不联系改革发展的形势,不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特别是不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党组织生活与实际生活“两张皮”等问题。

5、切实解决机关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解决看齐意识混淆不清,把中央强调的“向的党中央看齐”混淆为“层层看齐”;上下级关系不清爽,少数党员干职工对上级以“老板”、“老大”相称;党员意识不强,谈忘第一身份是党员,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思想消极落后,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含糊,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带头散布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对党没有感恩之心;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

6、切实解决机关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不认真讲党课,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带头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决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辣味不浓,越往基层越不严肃;部分机关党员把组织生活会等同于一般工作会,可有可无的思想比较严重,甚至把参加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2017年8月20日前)。局党委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主抓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局机关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参与。

2、深入查摆(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机关党支部和全体机关党员要对照整治内容,采取自己找、上级点、同事帮、下级提等方式,深入查摆、深刻反思,认真查找本人本单位查找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局机关党支部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要报局党委,其他党员的问题清单报机关党支部,逐级建立整改台账。局党委的问题清单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市委组织部。

3、整改落实(2017年9月1日至10月10日)。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问题清单,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机关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要对照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针对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帮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巩固提高(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情况,坚持标本兼治、改建并举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机关党建中容易发生、普遍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或具体方案,不断强化本单位机关党的建设。要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不断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内生力量,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由市局基层党组织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使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开门整治。充分利用电子屏、报刊、微信微博、信息简报等平台,反映集中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典型。

3、强化督促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基层党组织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督察组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机关党支部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整治实效。在督查过程中对整改不力、态度敷衍、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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