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19年质监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7 14:28: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和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在全市质监系统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执法、守法全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争议调解和法律宣传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措施

(一)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各单位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违法行为等犯罪案件,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的案件,信息公开、处罚争议、申诉受理等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等。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内部刊物、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最终结果和典型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彰显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推进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新罗区质监局、稽查支队每年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1次。

(二)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要积极发挥电视台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探索阳光执法,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各单位要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选择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10.14标准化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免费化肥检测,开展送法进学校课堂、送法进社区乡镇、送法进企业工厂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介绍执法情况、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四)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各单位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建立技术先进、传播快捷的宣传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实现法治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及时制定出台本单位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确定一名“以案释法”信息员,定期向市局法规科报送典型案例。

2.强化协调沟通。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围绕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

3.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以案释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强化考核考评。各单位要把以案释法制度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以案释法制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局将把各单位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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