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县委组〔2012〕5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8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攻坚的形式,集中推进局属业务主管的新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全覆盖。
1.实现局属业务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大幅提升。在9月15日前完成党的组织覆盖率80%以上,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2.切实发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建工作实效。按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探索适合教育行业特点、受党员欢迎、能进一步发挥教育行业新社会组织及党员作用的载体、平台,建立组织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开展,更大限度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8月16日?8月20日):调查摸底。分别由局教育科和局行政许可科负责牵头摸清民办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党员信息,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初步确立党建工作形式,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2.第二阶段(8月20日?9月7日):全面组建。根据摸排情况,积极与新社会组织所在地乡镇(街道)党组织沟通衔接,并结合人员实际,采取单独组建、幼小共建、区域合建、挂靠联建等形式,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无党员或尚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组建群团组织、组织负责人培训等手段,确保教师节前夕基本完成党组织组建或党的工作覆盖。
3.第三阶段(9月1日?9月15日):检查督促。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局党委分片检查指导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了解工作进度及困难,提出帮助、整改方案,督促任务落实。
4.第四阶段(9月16日?十八大前):巩固提升。在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典型、培育示范,在制度建设、机制建立上不断完善,加强宣传,扩大辐射引领作用。并结合教育系统特点,通过总结、研究,谋划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机制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教育系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百日攻坚”活动,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裘关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皇甫秋宏同志担任,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忠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徐志强、范利群、吴权新三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另设立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由范利群同志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第二组由徐志强同志负责、吴权新同志配合,牵头协调指导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2.强化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在局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协作、抢抓时间,广泛发动学校幼教专管员、属地学校党组织班子、督导等人员参与配合、联络、指导、派驻等,相关学校积极配合,共同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党建工作任务。同时,在工作开展中,结合实际,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优先动员发展各方面表现成熟的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引导优先录用党员职工,动员成熟的职工向党靠拢,在党建工作覆盖过程中进一步壮大组织和党员队伍。
3.建立报送制度。参与各工作小组工作的联络员要求每周或即时向小组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中午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领导汇报一周工作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向组织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注重统筹兼顾。“百日攻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坚持分类指导、同步进行,广泛发动、逐个突破,统筹推进党建覆盖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以党建带群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探索适合实际、受党员欢迎、能发挥党员作用的载体、平台,发挥党建工作在有效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和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员队伍建设上的进一步推动作用。
5.实行激励机制。局相关职能科室逐步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单位、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得力,完成任务好的单位、个人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阵地建设上给予帮扶;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及时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问责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