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4 16:43:45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和俞正声主席的一系列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的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进头脑、进人心,以及交通运输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二进”;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行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相结合,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相结合,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因风俗习惯在日常生活中的特殊需求。依法规范进清真寺人员问题,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扎实做好现代文化落地工作。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生活入手,从解决民生问题做起,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民族共性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好《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确保《条例》正确实施,切实发挥好《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

  (六)以“十二进”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安排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二进”,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维修、驾校、交通建设工地、收费站、服务区、治超站、学校”活动,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进出租、进公交、进客运”重点抓好“四个引导”(引导各族群众爱国爱疆、团结友爱、遏制极端宗教思想衍生、培养安全交通意识),在交通运输线上建立温馨的主题教育“流动课堂”;“进货运、进维修、进驾校、进交通建设工地”重点抓好“三个结合”,即与企业文化建设、职工切身利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进收费站、进服务区、进治超站”重点抓好“五个突出”(突出创建主题、感恩教育、法治教育、典型带动、便民服务),将创建工作与为各族干部群众办好事、实事结合起来,与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进学校”重点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切实筑牢交通运输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础。

  (七)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结合交通运输职责,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交通运输领域传播为目标,向各族干部群众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加强对“80、90、00后”、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消除宣传工作的死角盲区。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思想引领、法治约束、正信挤压、文化对冲“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解决突出问题,精准脱贫攻坚,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结合交通运输机构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27条举措。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出发,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确保交通运输优势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任务措施

  (一)认真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的27条举措。贯彻落实好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27个问题的具体举措,注重与交通运输实际紧密结合,在干部群众互动、参与、体验上求进展,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促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实效。

  1.各民族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从厅党委委员做起,班子成员间要像亲兄弟一样真诚相待、走动互动,各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汉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个基层汉族群众,重点与困难家庭、“四老人员”等结对子。各单位结合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群众,民汉干部结对,双语日常学习等制度,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2.加大培养选拔各民族干部力度。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注重提拔使用长期在南疆四地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优秀干部。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支持,加强与南疆四地州党委沟通,推动厅属单位干部与地州市干部双向交流挂职任职工作。今年开始,选派一定数量厅属驻乌昌地区等单位优秀年轻干部赴南疆四地州相关单位挂职。

  3.加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使用。要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要规范张贴在客运站、收费站、服务区、公交车站等交通运输窗口单位,以及出租车、客(货)运车辆上的各类标语口号或宣传资料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同时,通过在交通运输网络各站点设置“双语阅读角”、建立双语志愿者服务队,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4.狠抓交通运输行业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从严作风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严肃纠治“四风”问题,完善预警防控和惩治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着力推进交通民生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

  1.实施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研究制定的《新疆交通运输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把精准扶贫、脱贫和争取人心相结合,从交通运输实际出发,落实好交通运输行业“十三五”规划,完成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以全疆3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6个国贫县、41个少边穷县共计80个县为交通运输扶贫攻坚的重要区域,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扶贫决定中所提出的民生改善、易地搬迁、突破瓶颈制约、特色产业带动、转移就业、边境扶贫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建设“四条路”(农村公路、国省干线、旅游资源路、对外开放路),完善“两个工程”(安全保障、客运站场),提升“一个能力”(运输服务);确保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建成。结合“访惠聚”活动,尽可能多的实现沥青(水泥)路通到村民家门口。

  2.加快南疆交通运输发展。紧紧围绕南疆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南疆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多算政治账,少算经济账”的要求,更加突出地把南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实现干线交通网络趋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快推进向西开放互联互通建设,加强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利用交通运输优势资源带动南疆区域就业和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兵地交通发展,筑牢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

  3.开展好“访惠聚”工作组所住村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厅各级“访惠聚”工作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级“访惠聚”工作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通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访惠聚”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好“访贫问苦”活动,走访了解各族群众的实际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厅各级“访惠聚”工作组成员要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每名住村干部至少联系一户群众,重点与困难家庭、宗教人士、“四老”人员、流动人口等结对子,走动互动、加深感情,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特别是汉族工作组成员要带头交心,带头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带头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带头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协助所住村开展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用好基层组织文化宣传阵地,通过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手段,推动民族团结主题宣教活动和文体活动在基层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三)开展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交通运输各条战线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干部读本和基层群众读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贯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主题贯彻到读书学习月、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月和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总结提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促进行业内交流学习,创新活动形式,评价活动实效,进一步筑牢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阵地。

  1.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职能,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密集场所的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将党的民族政策相关的内容充分融入“法治新疆”宣传教育和“爱国感恩法制伴我行”活动中,对外依托“发车前五分钟”和“车辆运行途中”时段,将运营车辆打造成为“流动的宣传课堂”,强化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阵地;对内通过讲座交流、竞赛考试、法律培训等方式,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与民族团结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理念体现到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中。

  2.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交通运输厅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日常的“三会一课”中,将“爱国敬业明礼诚信”贯穿于生产生活中,号召各族干部职工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大力培育共同价值追求,全面提升行业软实力。

  3.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大兴“学习之风、团结之风、苦干之风”,争当“三力、四强”好干部,评选“三优”基层党组织,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纳入干部培训、党组织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日常性教育当中,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学习,通过不断创新大讨论、大调研等形式,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办活动的过程就是教育群众过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方案》,以庆祝重大节假日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是“访惠聚”住村组的作用,积极动员行业和基层的青年、妇女、“三老”人员等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1.开展文体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文化、交朋友结对子、联谊交流共建、青少年融情实践、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互拜、“访惠聚”结亲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十大活动”,广泛开展“大美新疆?大爱故事”讲故事大赛、“我是中国公民”宣誓、“爱国歌曲大家唱”、球类比赛等文艺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形成各族干部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活情境。

  2.创新网络活动。针对“80、90、00后”思想活跃的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网络、微信开展文化作品选播、个人才艺展现等青少年喜爱参与的活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同时,不断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网络管理,坚决禁止在校园网络中传播带有宗教极端思想和不健康的信息,形成网络教育引导合力。

  (五)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创新载体。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活动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将“先行先试”的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个环节。

  2.培养典型。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部署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细化创建标准,培育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3.示范引领。继续深化“文化引领、文化示范、文化惠民”三大工程,精心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示范宣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各族干部群众,形成行业内争学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系统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年,计划在厅系统范围开展以“认同、感恩、团结、奉献”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巡回演讲。结合“四强三力三优”建设,开展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四、方法步骤

  民族团结进步年分3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成立交通运输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任组长,厅长任副组长,厅党委委员及厅属二级局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厅属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任务的指导、督查、调研、协调、信息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厅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可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具体内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分步有序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赴厅属各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协调,召集各牵头和配合单位通报、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表彰阶段。厅属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形成机制等方面对厅属各单位进行考评。在考评的基础上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精神文明单位要率先垂范,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责,主动协调,加强指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形成强大合力。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牢固树立没有与民族团结无关的地方、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观念,充分发挥本地本部门优势,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工作中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发挥优势,积极联系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视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整合各级各类媒体力量,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年。厅属媒体和厅属网站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交通运输沿线的重要路口、收费站、服务区、客运站张贴与民族团结相关的标语口号,通过广告牌、电子大屏幕、楼宇电视、车视TV等宣传载体,持续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基层重点。各单位要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工作的主阵地,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各族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推广基层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在做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查问责。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以及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做出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大决定,自治区体育局今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全面推进体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大意义

  1、党中央非常重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俞正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特殊重视。自治区党委准确把握新形势,做出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决定。自治区首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产生深远影响。自治区体育系统要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政治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2、要坚定不移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正确方向。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体育系统积极适应新形势,主动把握新机遇,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中,要采取全方位、实质性、大力度的举措,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和成果,为把新疆的民族团结再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做出积极贡献。这既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体育系统应尽的职责。

  二、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和主要原则

  3、总要求。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和主要原则,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4、总原则。坚持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即“八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

  5、新特征。即“五个并存”:改革开放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6、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

  7、工作目标。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进机关事业单位、进训练比赛场所、进教学课堂、进餐厅宿舍、进家属院社区、进人人头脑,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等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体育工作者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环境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8、深化理论学习和教育。在体育系统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抓住领导干部、教练员、青少年运动员和学生等关键群体,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

  四、着力实施增强民族团结、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的措施。

  9、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各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升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一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增强“五个认同”。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10、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育系统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突出抓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个关键。既要重视工作、生活等交往交流,更要重视情感交融、凝心聚力。要着力推动体育系统家属院社区形成和完善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相互了解促进感情融入。要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大家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要尊重差异,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同时,要坚持尊重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凝心聚力,切实落实。

  11、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体育工作要适应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大力解决各族人民群众对体育民生需求。体育事业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放在服务和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障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今年自治区要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体育系统要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把项目、资金、人才等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工作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同心协力,做出贡献。

  12、在各族人民群众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全民健身新风尚。在实现南疆村级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区村级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工作。坚持实施体育“三下乡”活动,为基层各族群众送去高品质、高品位的体育知识和品牌性比赛,指导好、开展好各族群众身边的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活动,为提高各族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13、牢固树立国家培养意识。着力培养一支各民族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队伍,为祖国做贡献,为新疆争光彩。在各训练单位和实行职业化俱乐部制的运动项目中,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各民族运动员、教练员,积极推进本土化各类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主动为他们中的优秀人员创造和提供学习、培训、深造的机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各民族优秀竞技体育人材队伍,落实和强化争先夺冠、增光添彩、精细精准、健康新疆意识。

  14、大力推进双语环境。鼓励各民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等互相学习语言,在训练、比赛、学习、生活、娱乐、宿舍等各种场所、场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双语学习交流活动。在体育系统开展学习双语“每周一句话”等活动,政策法规与科教宣传处每季度举办1次双语学习交流活动。

  15、要扛起民族团结“从小抓起”的责任,抓好青少年

  教育这一基础性工程。局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运动队伍、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各民族青少年成长需要,紧扣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在一起、成材在一起的特点,做好和传承好民族团结“从小抓起”的工作,重点抓好“五同五融情”(同学习、同生活、同训练比赛、同过节日、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使播撒在他们心灵中的民族团结的种子开花结果。

  16、坚决打赢“去极端化”斗争。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斗争,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把各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的人心凝聚在党的周围,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对于极少数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犯罪行为,要敢于发声亮剑,做坚决的斗争,依法打击。民族团结工作是破解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的利刃。各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要团结一心,向石榴子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聚拢合抱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铜墙铁壁,彻底铲除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产生的气候氛围条件和生根发芽的土壤。

  17、要在“访惠聚”活动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都要主动关心、支持局“访惠聚”工作组的工作,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全面脱贫过程中,为工作组解决各种问题。局党组成员每人在“访惠聚”工作组所在村子里选择一户贫困户作为扶贫脱贫对象,直到实现脱贫。局县处级干部参加扶贫脱贫的要达到60%以上,鼓励各族党员干部参加到扶贫脱贫工作中,保证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时间里,使局“访惠聚”工作组所在的村子实行全面脱贫,进入小康阶段。

  18、开展济贫帮困活动。在局系统开展好帮助困难干部职工和困难家庭的运动员、学生的工作。局党组成员每人选择一个帮困对象,解决他们的家庭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困难。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解决好这类群体人员的具体困难,动员各族党员干部职工,助人为乐,体现各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19、开展好“讲故事”活动、“微故事征文”活动、“微言行”活动。用身边人发生的民族团结故事,组织双语形式“讲故事”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民族团结故事,做好表率。以身边人点滴小事为题材,开展“微故事征文”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人的民族团结故事。人人践行“微言行”,时时处处讲团结。使民族团结微观化、生活化,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成为体育系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20、创新工作思维方法。要创新民族团结的载体和方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大力推出民族团结的各类活动。局机关、事业单位每月都要有特色活动内容。积极运用新媒体、自媒体等方式,开展增强民族团结、增进思想情感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各民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教职员工、学生等人人参与其中。

  21、用法治思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颁布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自觉按法律办事,使民族团结有坚实保障,民族关系牢不可破。

  22、切实解决各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关心的突出问题,引领民族团结向前迈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既要从大处着眼,顶层设计;又要从小事入手,破解难题。今年自治区体育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族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采取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具体包括:保障体育系统内各民族一律平等;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各民族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培养选拔一大批各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运动员招聘,退役运动员转岗培训、再就业;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等举措。

  六、方法步骤

  2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区体育系统的实际,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为3个阶段步骤实施:

  (1)筹备启动阶段。自治区体育局成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李光明同志任组长,祖龙?克里木、聂春、靳全胜、刘毅、贾尔肯?赛依提、杨新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聂春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治区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报送信息、材料等,对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任务做好指导、督查、调研、协调、信息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工作时限:四月中旬)

  (2)组织实施阶段。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施意见,细化各项工作具体内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分步骤有序实施。局领导小组适时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协调,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工作时限:4月--10月)

  (3)总结表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份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形成机制等方面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考评;向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接受考评。在考评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工作要求

  24、统一思想认识。体育系统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用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宣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形成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25、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按照自治区体育局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单位,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对民族团结进步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情况等要心中有数、明确责任和时间表、提出具体方案紧抓不放、着力解决,并评估效果抓好落实,取信于民。要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26、突出基层重点。要坚持把基层一线单位作为工作的主阵地,形成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各族党员干部职工、教练员、教职员工、运动员、学生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等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在做好自治区体育局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27、重视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好体育系统的舆论宣传力量,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年。人事处、政策法规与科教宣传处、机关党委、新疆体育编辑部和各基层党委要形成舆论宣传合力,精心策划突出系列活动,印制学习宣传资料,及时反映体育系统的工作信息和成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

  28、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体育局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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