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24年安全生产委员会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23-09-21 15:40:35

 安全生产委员会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工作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舆论引导,为“护航G20、平安夺金鼎”提供安全生产保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此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

  三、组织机构

  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在主流媒体及各类载体中集中宣传,传播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主流媒体宣传。追踪报道有关新闻事件,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安全知识普及专栏,播出安全生产宣传片和滚动标语,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车站、商(市)场、建筑工地和公共建筑物显著位置悬挂主题口号、宣传标语,张贴主题宣传画;通过电视滚动字幕、播放公益广告,报纸刊登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进行宣传。二是安全短信速递。通过天气预报、办公助手、移动、电信短信平台等群发安全温馨提醒短信。三是通过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等载体宣传。四是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系列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品,展出图版,开展案源举报、趣味性安全知识竞猜、合理化意见征集、现场咨询等服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组织单位:县安委办。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

  参加单位: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路局、港航管理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县供电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丽龙高速管理处等部门(单位)。

  (三)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活动

  活动内容:县安委办将结合“护航G20、平安夺金鼎”专项行动、“查隐患?补短板”活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媒体记者随行采访,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对典型隐患进行曝光,推进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宣传和推广,引导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

  时间:6月份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微电影、视频和警示教育展板等,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刻剖析和集中教育,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活动时间:6月份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五)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十佳金点子”评选和“安康杯”竞赛活动

  活动内容: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结合云和县第二届职工读书节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立足生产岗位,为企业安全生产查短板、补短板,全面查找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献策”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组织职工围绕生产生活开展以“五小”为主题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云和生产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县总工会。

  (六)安全文化征文活动

  活动时间:5月1日至6月18日。

  活动内容: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征文体裁不限,写实性的论文、散文、随笔、诗歌、报告文学等均可参赛,题目自拟,字数在2000字左右。

  组织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七)开展“护航G20、平安夺金鼎”系列比赛活动

  一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安委办“安全卫士”演讲比赛活动。二是开展“安全最美”系列班组安全建设成果摄影比赛,发动企业展示安全生产建设成果,在展示中发现不足,在对比中完善建设,以此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优秀作品送省、市安委办参赛。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答活动。

  活动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八)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活动

  暨送“一本安全电子书”,说“一句安全提醒语”,画“一张安全画”,上“一堂安全课”,参加“一场知识竞赛”等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九)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宣贯培训班

  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公司、紧水滩电厂等重点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宣贯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授课、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使全体从业人员了解新安法的实质内容。

  活动时间:6月起至12月

  组织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十)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6月起至12月。

  组织单位: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实施。

  (十一)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结合我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规章标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和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普及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活动时间:5月起至12月。

  组织单位:县安监局。

  (十二)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活动

  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比赛、安生生产摄影比赛、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以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参加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

  (二)舆论引导,协作联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浓厚舆论氛围,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要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形成合力,组织好各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用典型经验引导,用事故案例警示,用法律法规教育,变单纯说教为启发开导,变空洞语言为形象演示,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性。

  (四)完善制度、强化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各部门与安委办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加分项目之一,请各相关单位保存好各类活动的照片、视频等底稿,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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