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24年5月15碘缺乏病防治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0 05:31:44

 篇1: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方案

  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科学补碘,健康一生”。为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4、15、16日。

  二、活动地点

  13个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盐务主管部门、盐业公司及各乡镇卫生院。

  四、活动形式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宣传活动

  1、现场宣传活动:我市碘缺乏病主要分布于老、边、山、穷的农村地区,也是非碘盐冲击的地方,因此,本次宣传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将宣传现场尽量设在病区乡镇。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2个乡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卫生、盐业部门联合,出动宣传车辆,展示宣传横幅和宣传展板;设置宣传咨询点,张贴统一印制的宣传海报,散发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盐业部门提供真假碘盐供群众鉴别,向群众讲解鉴别知识。其它乡镇卫生院也要张贴宣传海报,因地制宜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2、大众媒体宣传活动:在宣传日前后,由市、县卫生部门出面,取得各级广电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的配合。在市、县有关报刊、卫生网站和主流网站刊登公益广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新闻报道,发表政府领导、专家著文,宣传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普及碘盐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性。

  3、其他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以争取移动、联通支持,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向各手机用户群发本届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宣传口号,及相关碘缺乏病知识。

  (二)面向目标人群的宣传活动

  1、面向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工作: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分及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介绍当地的碘缺乏病病情和防治现状,使其了解碘缺乏影响人口素质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防治策略必须长期坚持,做好碘缺乏病预防控制工作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等。

  2、面向教师和小学生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各县选择2所以上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较低的小学校,由县级卫生专业人员为5年级学生讲授一堂碘缺乏病健康教育课,指导学生办一期宣传消除碘缺乏病知识黑板报或写一篇碘缺乏病与碘盐的作文或日记(作业),有条件的还可以开展一次现场碘盐半定量鉴别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这一有效的宣传链作用,提高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当地居民行为模式的转变。

  3、面向各级医务人员及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开展宣传活动:在当地各级医疗机构及计生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展开宣传。通过本次活动与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尤其是产前门诊建立长期联系,形成对孕妇等重点人群有效宣传的长效机制。

  4、面向盐业批发零售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针对流通领域,开展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活动。由各级盐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开展对食盐销售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以进一步净化碘盐销售市场。并在相关盐业批发零售点张贴宣传海报,对零售人员进行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讲。

  五、活动总结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评估取得的实际效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地病办。

  为了搞好这次宣传活动,国家设计了宣传主题海报电子版,我市已安排印刷,请各县(市、区)做好发放工作。

  篇2: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经省级考核评估,我县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为认真组织做好今年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二十三届“防治碘缺乏病日”。

  二、活动时间

  5月15日。

  三、活动主题

  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成就梦想。

  四、组织实施

  在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地病办负责组织协调,由卫生、盐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碘缺乏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要充分利用“防治碘缺乏病日”契机,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广泛、深入地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普及碘盐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意义。

  (二)部门联合,共同参与

  县地病办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日宣传活动,卫生、发改、教育、计生、工商、质监、广电、妇联、残联、盐业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宣传计划、宣传活动总结分别报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同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形式多样,增强效应

  1.现场宣传:5月15日,县卫生、教育、工商、广电、盐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次活动主题自行开展宣传。

  2.媒体宣传:5月15日前后,各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采取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碘缺乏病的知识等。

  六、资料汇总上报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包括照片)和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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