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1
一、招生人数
市幼儿园东校区(九天南路):小班90人
市幼儿园南校区(红兰南路93号):小班120人
市幼儿园北校区(海新西路8号):小班200人
二、招生范围、对象
凡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户籍、住址在台城老城区(东至通榆河,南至泰东河,西至东台镇行政所辖区域,北至经济开发区)、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均可报名。
三、招生时间、地点
请家长陪同幼儿于20xx年7月10日上午8:00——11:00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两寸幼儿照片就近到市幼儿园相应园区报名。
四、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 每生1600元/学期(录取后收费)
五、录取程序
幼儿报名时,家长可以为幼儿自主选择两个园区作为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 (注:南校区、东校区不可同时选)。录取新生时,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的幼儿数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时,则从 “第一选择” 该园区幼儿名单中采用电脑派号的方法产生该校区新生录取名单;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则所差名额从“第二选择”该园区幼儿中电脑派号产生。
六、注意事项
一经发现使用假户口本、冒用他人姓名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园区间幼儿不调整。
新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2
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招生,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难点问题。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园20xx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名额:小班100人。
二、招生对象: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
1.子女户口随父母在安海镇区(兴胜、海东、鸿塔、复兴、东鲤、镇直、型厝、西安、安东)的独生子女。
2.户籍报户(或迁入)、办理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前。
3.一名幼儿只能选择安海幼儿园或安海苗苗中心园其中一所的“x x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进行填写,如发现重复者,将一律取消两个园所的`入园登记资格。
4.健康体检合格。
四、录取程序 :
1.20xx年 5月6日发布招生方案。
2.20xx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来园领取“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3.20xx年7月5日上午8:30-11:30 持以下资料到幼儿园核对: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扉页,户主页、父母一方页和幼儿页】
(2)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原件【须加盖单位计生专用章】、复印件【全册复印】
(3) 镇计生证明。
(4)预防接种卡。【全册复印】
(5) 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4.20xx年7月6日根据招生计划及幼儿登记情况送镇招生领导组审核。
5.20xx年7月15日公布审核结果。
五、其他事项说明:
★ 户口簿与独生子女的幼儿姓名必须一致,若有出入必须到相关部门盖校对章,否则不予办理。
★ 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在各级的监督下采取现场抽签并公示名单后发出入园通知书。
新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3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 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695元/月
伙食费:15 元/天
托管费:8 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