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南通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南通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01:31:29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便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各个省市补贴政策不同,补贴多少钱也不一样,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南通独生子女补贴的最新政策和补贴新规定。

日前人民日报发布消息,从1月1日起,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国务院去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①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③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一定要咨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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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高扶助金标准

每人每月上调10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上调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这个政策主要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的扶助金上涨了100元。

一、扶助对象:

江苏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已经超过49周岁的,从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2016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后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参照享受有关待遇。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从50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从7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发放时间至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双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从40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从60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发放时间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确认程序

1、本人携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公布,并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5、省、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一年组织两次申请,分别为1-2月、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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