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老龄化的现象加重,前几年我们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可以发现我国自然出生率依然自处于下滑的趋势,为此国家推出了生育补助的新政策,很多城市也都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了相对应的生育奖励。那么湖南最新的二胎补贴政策有哪些?湖南二胎政策有奖励吗?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湖南二胎政策的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南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通过 男方护理假20天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
(二)女方产假为158天。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98天计算,基础产假达到158天。
在此基础上,难产的还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为42天。同时,晚婚晚育假取消,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相同产假待遇158天。
故此,“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全面落地。
【温馨提示】长沙二胎执行政策与湖南省二胎政策一致。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湖南省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规定当事人合法生育一孩或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的60天产假奖励。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湖南二胎准生政策新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方系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依法收养的子女的;
(二)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三)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胎子女系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该子女为女孩的;
(二)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一方的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都不具备生育能力且未收养子女的。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系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从2016年1月6日起,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对于不符合生育计划的夫妻,仍需按照流程办理二胎准生证。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