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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乡村医生政策,浙江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20 12:29:05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18年最新浙江乡村医生有哪些扶持政策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浙江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未来10年通过定向培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等措施,打造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新型乡村医生队伍。

时下,相当一部分乡村医生是“农民”身份,没有正式事业编制,收入偏低,很难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留在卫生室。据调查了解,目前不少地方村卫生室正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年龄在40岁以下的很少,30岁以下的几乎为零,基本上是50岁以上的,有的已经60多岁仍战斗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如果再不强化制度设计,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切实保障其待遇,增强乡村医生的岗位吸引力和凝聚力,村卫生室缺人现象会越来越严重。

妥善解决好乡村医生问题,事关广大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要让乡村医生后继有人,织好织牢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网底,乡村医生“编内管理”是必走的“一步棋”。

“十三五”期间,建议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政策扩编,专项扩编名额向村卫生室倾斜,让更多的乡村医生改变身份,获得正式事业编制,让更多的医学毕业生,尤其是定向培养的医学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让更多的在编乡镇卫生院医生下派到村卫生室。让乡村医生在工资基本标准、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等方面不得低于乡镇卫生院在岗医生,并增加与村卫生室岗位相适应的特殊补贴,以增加其岗位的吸引力,以此来激发村卫生室的活力,让乡村医生愿意干,愿意来,留得住。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为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考核,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乡村医生两年一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的从业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本次考核对象为2014年已经再注册且2015年经考核合格,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我省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和依据

乡村医生考核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实施细则》(浙卫发〔2009〕121号)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详细的2017年度乡村医生考核方案,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可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17年度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安排在2017年12月-2018年1月。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与乡村医生培训考试时间相衔接,在12月31日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2.各县(市、区)在2018年1月20日前将考核合格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

3.考核不合格的,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18年6月。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各县(市、区)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后,要及时总结考核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考核人员名单一起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局)。各市卫生计生委(局)汇总所辖县(市、区)考核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同时报送《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三)《乡村医生考核通知单》、《乡村医生考核表》及《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样张的电子版从“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下载帮助-文档下载”中下载,由各市、县(市、区)根据样张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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