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那么重庆地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什么补贴优惠政策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年重庆购买新能源汽车优惠补贴政策及补贴车型目录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发布了《重庆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关于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纯电动车续航里程在400km以内的车型补贴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6%,续航里程在400km以上的车型补贴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50%。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部署,重庆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6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重庆地方补贴标准将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实际每年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产品
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补贴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补贴标准及原则
2018年具体市级补贴标准详见附件。鼓励区县(自治县)配套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区县(自治县)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三、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流程(暂行)》(渝经信发〔2017〕140号)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鼓励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更新更换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二)强化生产企业信息报送主体责任。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自身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会同销售企业上报真实准确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信息;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三)建立惩罚机制。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对不配合推广应用信息核查,以及相关部门核查抽查认定虚假销售、产品配置和技术状态与《公告》《目录》不一致、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车辆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备案资格、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措施。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转籍车辆申报补贴管理。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在上牌一年内转籍到市外不享受市级补贴。
(五)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业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市级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
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分别按照2017年市级补贴标准的70%、70%、40%、100%进行补贴。过渡期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按照附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