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佛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佛山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全省低保最低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提高我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
二、全市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560元/人月。
三、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18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7〕19号)同时废止,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根据公告,佛山拟提高全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标准将上升至980元/人月。
2017年,佛山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900元/人月。本次提升后,佛山的低保标准将提高到980元/人月。根据公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
根据公告,新标准实施后,原来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同时废止。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以前的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据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至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