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内蒙古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内蒙古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6 18:52:49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高龄津贴政策备受人们关注。2018年内蒙古高龄津贴补贴政策有哪些,内蒙古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有哪些详细说明?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内蒙古今年全面实施高龄津贴普惠制,截至目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600元的高龄津贴。

近年来,内蒙古始终把高龄津贴发放当做重点民生工作来抓。自2011年高龄津贴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持续推进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工作。2016年,自治区将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从每月300元提高至每月600元,除2个市没有实现高龄津贴普惠制外,其余盟市已经全部实现。2017年,内蒙古所有盟市全部实现高龄津贴普惠制,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共投入高龄津贴资金5.8亿元,已使48.4万名高龄老年人受益。

据悉,为保证高龄津贴发放,方便老年人独立使用,内蒙古高龄津贴直接发放到为老年人设立的个人账户上。

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月提高到600元

在我区,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重阳节关爱老年人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区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所需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高龄津贴到底如何申请?

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

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将申请材料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旗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各旗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统一登记造册,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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