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s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江苏省户籍:身份证原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到场,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监护关系证明(如果二人户口簿不在同户或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提交未成年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署意见并采集人像;
外省户籍:身份证、无锡签发登记的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无锡户籍居民一致
1、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需要父亲或母亲一方陪同,携带好户口本和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如户口本上不能体现监护关系或是户籍不在一起的,还需要携带好小孩的出生证。
2、非无锡户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申领居住证后可享受该政策。
注:凭居住证办证人员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不可以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到公安出入境管理分中心受理;
二、信息复核简录、扫描、校对、补录;
三、承办民警审核;
四、大队长、支队领导审批;
五、上报省厅制证;
六、证件登记、核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外省30天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160元/本;一个加注15元
办理地点
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崇宁路56号
咨询电话:0510-822222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周日:休息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出入境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
电话:0510?858989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区出入境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
电话:0510?8821673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