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湖南省高龄补贴标准,80岁高领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6 07:45:37

2018年2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经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17号),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提高发放标准。

凡长沙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

据范凤芝介绍,长沙市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有大幅度提高,由原来的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2017年全市高龄津贴财政投入约6700万元,提标扩面后财政一年投入将达2.4亿元,投入比例大幅增加。”她说。

发布会还透露,以前,全市各区县(市)补助标准高低不一致,且差距较大。本次提标,统一了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解决了老年人同城不同待遇、城乡不同待遇的问题。此外,流程实现了规范。过去各区县(市)高龄津贴发放一般为一季度、半年发一次,甚至有一年一发放的现象,现统一明确为一个季度发放一次。

如何申请高龄津贴?

发布会介绍,目前,各区县(市)民政、财政、老龄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的实施方案。所有长沙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策。

2017年以前已经享受了高龄津贴的,不需重新申请,由所在的乡镇(街道)从2018年1月1日起直接调整发放标准即可。

2018年申请办理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应该要注意,首先采取老年人自愿申请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后,各街道(乡、镇)根据公安部门人口数据比对信息,审批、录入、汇总后报区、县(市)老龄办核定,财政部门将根据核定后的花名册安排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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