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补贴政策
(一)陕北1000万只有机肉羊生产基地建设。以榆阳、靖边、横山、定边、神木、吴起、志丹、安塞8个肉羊基地县为重点,实施1000万只陕北有机养羊场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存栏基础母羊500只以上的种养羊场,每场养殖业补贴20万元;扶持一批存栏1000只以上标准化肉羊育肥场,每场养殖业补贴20万元;扶持一批存栏200只以上肉羊养殖户或家庭农场,每户补助5万元。由榆林市、延安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有关项目县区编报项目。
扶持肉羊基地县以外其他地区肉羊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重点建设基础母羊200只以上的繁育场、羊存栏500只以上的肉羊育肥场,每场补助10万元。其中:延安市申报30个,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榆林每市申报15个场,铜川市申报5个场,杨凌、韩城各申报2个场。由各有关市畜牧兽医(农业)局组织有关项目县区编报项目。
(二)100万头优质秦川肉牛生产基地建设。以陈仓、麟游、凤翔、岐山、宜君、永寿、彬县、洛南、黄龙、子长10个肉牛重点县为重点,扶持发展肉牛适度规模养殖。重点支持存栏2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育肥场、存栏母牛100头以上的繁育场及存栏母牛10头以上的繁育户,每场补助20万元,每户补助5万元。由宝鸡、咸阳、铜川、商洛、延安市畜牧兽医(农业)局组织有关项目县区编报项目。
(三)陕南1000万头生态猪基地建设。以西乡、勉县、城固、洋县、汉滨、旬阳、汉阴、石泉、洛南、商南10个生猪大县为重点,实施陕南1000万头生态猪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20万元。由汉中、安康、商洛市农业局组织有关项目县区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在非项目县扶持3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汉中、安康、商洛每市申报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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