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办理流程:在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辽源、通化、白山、延边、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等市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员可以领取所在地的居住证了,因为《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2月14日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4月15日起施行。
一、吉林省居住证申领条件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居住时间计算以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时间,或者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四)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
《办法》实施前试点地区制发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有效期满、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领新的居住证,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对于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未进行居住登记的申领人,申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核查,核查确认后,办理居住登记,登记后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吉林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居住证的申领方式、办理时限和发放地点
申领人可以通过到派出所现场申请,也可以在“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上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有急需的群众,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提前领取居住证。
按照申领人要求,可以选择到市(州)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现场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邮寄方式收取证件。
全省居住证发放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即日起,在长春、吉林、延边3个市(州)先期实施;第二步,7月底前在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