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2019年最新福建粮食补贴方案,福建粮食补贴标准查询

发布时间:2023-09-19 17:04:28

福建省农业补贴标准
  我们一直从事农业种植,这两年国家不仅免除农业税,对粮食补贴力度也不断加大。从以前基层政府代为发放,到现在银行直补发放,阻断了有些部门利用国家优惠的空子套取中央直补资金。
  国家对有关一切农业范畴的优惠政策都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发布。但各省市之间都有差异。我们现在是一群新型农民。我们的所属地是安徽,但是现在我们在上海承包土地,是否也能享受到农业补贴?
  我们从1993年来到上海承包土地,一直以种植小麦,水稻为主,以前没有农业补贴,田租金也很便宜。一直到2000年以后,国家给了农民很多优惠,不但免除了农业税,而且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但是像我们这些异乡承包土地户并没有得到实惠。比如:2004年每亩租金300元,没有补贴;2005年当地政府免费发放农药,租金就上涨到每亩450元;2006年还是免费发放农药,租金上涨到每亩500元;2007年在免费发放农药的基础上又增添了复合肥和有机肥料,租金上涨到每亩700元。也就是说国家优惠不断加大,他们的租金也在不断上涨。


  在我们与当地农业部门签订合同时,其中土地发包方(当地村委会)设定一个条款:国家一切补贴归土地发包方所有。我们只能拿到一点农药,现金贴款都被发包方拿去,虽然我们对国家具体优惠政策不太了解,但我们在新闻上看到这些补贴应该归土地种植者所有。我从04年承包80亩到06年120亩,07年230亩到今年08年310亩,如果按照上海的补贴,我这样的种植规模每亩的现金补贴就在150元左右,那么我这4年的补贴金额就有7万元。正因为我们对政策的不了解,所以这几年我一分补贴也没拿到。像我这样在上海承包土地种植水稻的人有万人之众,能拿到补贴的人寥寥无几。
  所以我键入‘农业补贴’这个词,希望能得到一些专业的解答,让我们这些特殊的职业者也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谢谢!!
  一、农业补贴的含义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①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③粮食援助补贴;④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⑤收入保险计划;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⑦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⑧农业资源储备补贴;⑨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⑩农业环境保护补贴;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①农业投资补贴;②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③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福建省农业大棚补贴政策
  “十三五”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
  农业补贴的对象、标准、数额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入,比如种粮直补;
  同时,也会左右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等于间接影响到大家的收入;
  另外,农业补贴其实也代表了国家政策的指挥棒和今后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力方向。
  1从“四项补贴”到“三项补贴”旧“普惠制”四项补贴
  包括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
  新三项补贴
  2004年开始实施农业“三项补贴”,今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三项补贴”的实施。
  在旧补贴中,农民只要拥有政策性承包地,不管种不种地、种不种粮,每亩地每年基本上都能拿到90元左右的国家补贴,而靠流转土地种粮的人,却拿不到补贴。
  虽然一度为农民解决了收入不高的实际问题,但补贴不能对大家的种粮积极性带来正向激励作用。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客观需要。
  新补贴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从“最低收购价”到“目标收购价”
  从9月下旬开始,国家在时隔八年之后首次调低了玉米的临时收储价格,从之前的每斤1.2元下调到1元。
  两周之前,国家公布了明年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前两年相比保持不变,依然是每斤1.18元(这意味着农民的利润尽管还在,但空间会越来越小)。
  “十三五期间,随着种粮的人工成本不断上升,我国水稻、小麦和玉米传统三大主粮的最低保护价格是否还会下调呢?
  姚景源: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十三五”期间针对农产品价格,更多是会采取目标价格。根据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根据供给与需求的状况,在主要农产品上确立一个目标价格,政府再采取一定形式的扶持。既有助于发挥市场对于农产品价格的调节作用,也有助于帮助农民朋友在市场中逐渐学会怎样去遵循经济规律,怎样去调整结构,怎样获得更大的效益。所以不能简单讲“十三五”期间的主要农产品价格一定就会出现回落。当确立了目标价格,或者针对补贴方式做一些改革,我不认为这样就意味着农民减收。相反,由于农民的生产作业方式、农业的实际状况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农民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因为它可以让农民更好地按照市场规律去办事,更好地去通过对市场的了解、判断而去有效运作。当棉花、大豆的目标价格试点取得成功后,下一步将会对玉米、大豆、油菜籽、食糖等大宗品种也实施目标价格改革,甚至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对小麦、水稻这些主粮品种可能会逐步过渡到目标价格范围之内。
  从“黄箱”到“绿箱”过渡
  十月中旬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时的承诺,政府对农业的直接补贴不能超过农业产值的8.5%,而现在我们针对有些农产品的补贴已超过8.5%的限制。
  这种环境下,把过去对农产品价格的补贴,转变为对农业科研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补贴,这样就实现了从“黄箱”向“绿箱”的过渡。
  李国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首先,黄箱政策,不仅仅是WTO制定的农业规则,我们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必须要兑现承诺。其次,黄箱政策所带来的弊端也使得黄箱政策不可持续,就好比我们的玉米,最低收购价格明显高于国际价格,我们就发现这个临时收储政策已经完全执行不下去了。所以说,我们未来的补贴政策要向着绿箱、向着不扭曲市场这个方向转化,这一步是必须要走的,也是我们作为WTO规则的遵循者在未来必然会选择的方向。

  福建省农业补贴新政策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福建省农业补贴新政策,福建省农业优惠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

  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

  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

  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福建省农业补贴政策调整最新方案
  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如1979~1980年,财政用于农用塑料薄膜的补贴就达16亿多元,对当时农业的增产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1980~1992年,政府主要采取放开农产品价格的政策,让农民在市场交换中受益,财政上的农业补贴相对较少。1992年以后,我国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较大力度的价格和流通干预政策,目标是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问题消除后,粮食价格不断降低,已失去经济学意义上的保护含义,而棉花则于1999年完全放开了价格,更谈不上保护。入世前后,农业补贴问题备受各方关注,如今对农民采取直接补贴等一系列措施正在安徽等几个省试行。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投入偏重大江大河治理,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偏小,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软肋”。我国国内支持水平在数量、结构、对象和方式等方面,与许多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对农业给予支持保护是世界各国为提高农业国际相对竞争力的通行做法,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发达国家为本国农业提供了大量的补贴。如2002年5月,美国政府颁布了《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计划在此后10年内要增加农业补贴1900亿美元。世贸组织规则所允许使用的12类“绿箱”措施中,我国只使用了6类,国内政府各部门对农业的投入总量不及美国联邦政府农业预算的1/5,国内支持总量(不含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等)仅占农业总产值的3.6%,远远低于世贸组织多数成员5%~20%的水平。而且,我国农业投资不稳,结构不尽合理。“一五”~“九五”期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最高达17%,最低仅为3.4%;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基建总投资的比重最高达18.8%,最低为5.8%。同时,农业投资的结构逐渐向水利和林业倾斜。当前,在中央财政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水利最多,林业和生态建设次之,农业在农、林、水三大行业中所占份额最小。“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水利为1049亿元,占63.77%;用于林业为180亿元,占10.94%;用于生态建设为260亿元,占15.81%;用于农业为86.5亿元,仅占5.26%。这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由此造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且难度不断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步履艰难,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前所未有的三大考验,即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考验、进口农产品冲击的考验和国际经济发展严峻形势的考验。农业发展机遇存在,但需要条件和时间,而冲击即将到来甚至已经凸现。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实行平稳过渡。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福建省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
  农业补贴项目
  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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