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足够的学位供给。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在均衡教育资源方面,推出的举措有:建立农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建立年度教师补充机制,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农村学校教师;实施面向农村中小学的“公益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开展“名师”送教下乡、巡回讲学活动,满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推动市区学校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实行中小学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农村教师能力素质,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保障培训经费投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农村教师培训全覆盖。
在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推出的举措有:依法依规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和农村教师帮扶计划,切实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小学、教学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解决农村学校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及外语教师不足、部分学校缺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开全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向农村学校倾斜,在全区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保持总体平衡的基础上,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向农村学校倾斜,执行省定最高岗位结构比例,农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条件适当放宽。
此外,还将建立农村教师荣誉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对常年坚守农村学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农村教师,在区教育系统模范、优秀表彰中指标单列,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并吸纳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给予物质奖励,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村教师的社会氛围。
多数省份补助覆盖面大幅提高
目前,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22个省份699个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已有21个省份60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数达到86%,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补助学校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4.9万人。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6个省实现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
中央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604个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3.2亿元,比2013年增加23.2亿元,增幅为232%。中央财政相应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比2013年增加10.7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500元的占46%。从各省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标准较高。如湖南按学校所在地情况,分为700元、500元、300元3个档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云南统一执行500元的标准;西藏按照地区类别等情况,从300元到950元主要分为3个档次;新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兵团平均为600元,具体由各地综合考虑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拉开档次。
许多省份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许多省份不仅关注连片特困地区县,还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贫县等相对艰苦边远的地区,使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益。如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它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地区的农村屮小学;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此外,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江苏、山东、广东等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教师实施补助。如广东2013年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将标准进一步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50%-80%。
部分地区出现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局面
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湖南泸溪县、凤凰县,四川马边县,云南绥江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由于补助标准较高,这些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