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最近,省、市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又出新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度河南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90元。
二是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保险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补偿及各项社会救助等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从2013年的3万元降低到的2.5万元。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资金总量控制。
为避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累计结余过多,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