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生活补贴
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享受5年期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每月再提高500元。
同时,一些县区也实行了配套政策,如新宾满族自治县对与县内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毕业生,在其合同期内,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配套生活补贴。
保险补贴
一方面,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另一方面,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3年内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为进一步留住人才,加强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人才支撑力度,东洲区对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可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专款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住房保障
新落户并在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硕士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本科生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300元租房补贴。
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并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1万元以内的奖励。同时,为新落户并在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公寓,拥有自有住房前最长可免费使用5年。
同时,各县(区)共筹措了300余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免费居住。特别是新宾县在提供人才公寓的同时,明确提出“与县内企业签订1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在享受县内相关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
创业扶持
毕业3年内,初创企业(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入驻孵化基地(园区)的减免2年场租费;未进驻基地(园区)而租赁场地的,给予每年6000元的补贴。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技术或专利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博士创业,给予10-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对年税收额达到5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经评审认证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