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福州小微企业入驻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5 18:35:09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

政策背景: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福建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项政策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政策叠加,形成目前最大力度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政策涉及项目:

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2016年7月1日起,我省铁矿、金矿、铜矿、铅锌矿、锡矿、石墨、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海盐、锰矿、银矿、白云岩、石英砂(石英岩)、长石、重晶石、透辉石、页岩、砂岩、玄武岩、叶腊石、凝灰岩(方解石)、辉绿岩、花岗岩(大理岩)、膨润土、玉石、矿泉水等矿产品由从量改从价计征,对粘土、砂石、地热(温泉)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具体税目税率表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

(一)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律减除百分之二十五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的计算,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账房不符或没有房产原值可查以及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可按房屋现状,分为框架结构、混合结构、砖(石)木结构、其他结构等若干类,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调整账务或核定计征。

(二)纳税人新建、扩建、改建、调入、调出、买卖、拆除房屋等,均从变更、转移、竣工或使用之次月起调整房产原值。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其增值部分应加值计算,已拆除的房屋其减值部分可在原值中扣除。

(三)房屋租金包括以各种形式、名称支付的货币、实物和其他偿付方式折价的总和。免税单位和私有出租的房产,以应收租金额为计税依据;城镇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房产,以实收租金额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确定如下:

(一)福州市、泉州市市区 3元至25元;

(二)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市区3元至20元;

(三)县级市市区2元至12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元至8元。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对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核定如下:

(一)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市辖区,福清市、长乐区、连江县、平潭县、仙游县、石狮市、南安市、晋江市、惠安县、安溪县、龙海市、东山县,每平方米为35元。

(二)罗源县、闽侯县、永泰县、永春县、 德化县、诏安县、平和县、华安县、漳浦县、南靖县、云霄县、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连城县、永安市、大田县、延平区、顺昌县、蕉城区、福鼎市、福安市、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每平方米为30元。

(三)闽清县、长泰县、武平县、尤溪县、沙县、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建宁县、将乐县、泰宁县、邵武市、建瓯市、建阳市、武夷山市、浦城县、光泽县、政和县、松溪县、古田县、屏南县,每平方米为25元。

教育费附加: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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