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
国务院推出了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我市财税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预计全市全年将按照相关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4亿元左右。
据了解,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大幅扩大免税政策受益面,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可叠加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同时,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新政,还扩展了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由200人、3000万元、3000万元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 今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举措,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