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中考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安徽淮南4月25日开始中考。考生应该注意哪些有关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下面是安徽淮南中考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考生要以市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发,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不填报志愿,不能被录取;不填报该校志愿的,不能被该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参加补录,补录的学校是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2)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及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3)录取方法。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顺序的成绩进行比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务必要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4)指标分配。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具体分配办法和各校分配数额,可登陆淮南教育信息网,或到初中毕业学校查询。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初中毕业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录取资格。请考生密切关注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录取公示名单。
(5)政策照顾。按照省教育厅中招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最高一项。按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籍学生数的20%)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补助学金。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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