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含)以上。
(二)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00人。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2。
报名时间
3月10日至3月30日。登录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中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1259。
四、材料提交
在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申请材料一份,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1.《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教师推荐信。内容包含对被推荐人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主学习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由申请者的班主任提供。
4.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需提供原件)。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材料不齐全完整的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㈡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信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中学或者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平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被推荐者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做出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学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缴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4.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符合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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