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到专业技术部队服役的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大学生也实行同样的学费补偿代偿政策,退役复学后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