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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26 10:31:24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湖南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湖南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湖南女子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发展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为在籍学生提供转专业学习的途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条 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学生不能与其它普通专业互转,原则上文、理科专业之间不互转(文理兼招专业除外);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或属于提前批招生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

(三)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四)专科升入本科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六)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

(七)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八)有违规违纪记录的学生;

(九)无正当理由者;

(十)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准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学习兴趣和能力,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且没有不及格的科目者;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转专业时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三)学校或所在系(中心)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

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应经本人申请,转出系(中心)审核同意、转入系(中心)考核同意,学校审批。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六条 各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量上限累计计算为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初审工作由学生所在系(中心)负责。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应遵守以下基本程序:

(一)学生转专业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二)第17周,各系(中心)向教务处上报各年级各专业拟接受学生转专业人数(填报附表1)、要求和测试方案,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年级各专业拟接受转入人数、要求和测试方案。

(二)第18周,需转专业的学生向本系(中心)提出转专业申请,填报《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2)。

(三)第19周至第20周,各系(中心)根据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结合本学期期末平均成绩排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填报《湖南女子学院专业调整学生名单》(附表3),交教务处。

(四)第20周,学校公示各年级专业转出、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确定专业调整学生名单并发文。

(五)学校确定专业调整的学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到接受系(中心)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申请转回。

(六)因转专业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需附学生本人申请,接受系(部、中心)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

(七)学生原所在系(中心)将学生档案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转入系(中心)。

第八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一个月内,应当完成学分认定工作。接受系(中心)应根据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已修课程进行认定,对已修但没有达到转入专业课程内容、难度要求的,必须安排重修。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第十条 转专业获得批准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转入系(中心)报到。学生逾期未报到,或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十一条 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

二、湖南女子学院简介

湖南女子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85年,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4年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国女子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的创建和发展离不开党和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怀。建校之初,胡耀邦为学校题写校名并题词“祖国的兴旺发达,需要更多的妇女人才”;原刘少奇夫人王光美担任学校名誉校长;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陈至立等先后来校视察并指导工作。

办学定位:应用型本科院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适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建设规模适中、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质量卓越、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办学理念:秉承“懿德睿智 笃行臻美”的校训精神,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培育“求真、求善、求美、求精”的校风,“爱生、善教、博学、创新”的教风,“明礼、修身、乐学、自强”的学风。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想信念坚定、家国情怀深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意识强烈,具有“四自”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条件: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与省人民政府毗邻,占地面积39.83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26.43万册,电子图书68.36万册。现有省级及以上实践育人平台23个,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场所182间,校外实习基地144个。建有多功能体育馆,教学所需的体育配套设施完备。校园绿树掩映,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1.2万余人,是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平安校园、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单位。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83人,其中,高级职称225人,博士学位116人、硕士学位44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学科带头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项目人选、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等各级高层次人才,构建了一支师德师风优良、结构较为合理、专业技能精湛的创新性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湖南女子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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