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湖南城市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湖南城市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规范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宏观控制转专业计划。各院系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和5%以内;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
二 申请条件
第四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对拟转入的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查明确属不宜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因学校或院系学科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者。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二)音乐、体育、美术等特定学科专业学生。
(三)应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 操作程序
第六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九周,教务处接受学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教务处组织公开选拔考试,考试后按有关条件和比例公布成绩合格学生名单,之后各院系按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经转出院系同意,转入院系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校长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 学籍及课务
第七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后,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所转专业学习。
第八条 转专业后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则按选修课成绩记载,所缺转入专业的课程必须补修。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湖南城市学院所有专业一览表
城市建设类 | 信息制造类 | 管理与文化服务类 | 基础类 |
城乡规划 | 电子信息工程 | 城市管理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建筑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商管理 | 汉语言文学 |
土木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物理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旅游管理 | 音乐学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汉语国际教育 | 美术学 |
测绘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视觉传达设计 | 体育教育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财务管理 | 小学教育 |
水利水电工程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网络与新媒体 | 思想政治教育 |
安全工程 | 网络工程 | 舞蹈表演 | |
工程管理 | 智能制造工程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
(商务英语/英语) | |||
工程造价 | 通信工程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 |
环境工程 | 材料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 | / | /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 | / | / |
环境设计 | / | / | / |
地理信息科学 | 材料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入学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培养。 | ||
风景园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