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模式: | 审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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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入伍注销 |
事项编码: | 100107N029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申请条件: | 本人或者家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入伍前应当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
申请材料: |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入伍通知书 3、入伍人员的户口簿 4、本人或父(母)的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网上申请流程: 1、本人或父(母)网上填写户口注销申请表; 2、派出所(含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父(母)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派出所(含办证中心)办结邮递户口簿等原证件。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证明材料、办结。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77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