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安徽出生入户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5 15:34:55

如何办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小孩办户口)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四、申报材料:

  (1)监护人、邻居、收养人、育婴机关等申请人申请和户口本;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七:办理地址:各公安派出所

通讯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电话:0551-62999795
办事单位: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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