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江苏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移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7 06:58:10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市内户口迁移:当场办理;市外迁入: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
办理收费: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本市城区内迁入一次性收费:1元/次;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流程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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