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黑龙江夫妻投靠落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3 21:53:06

  【事项名称】

  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机构】

  各公安分局

  【所需材料】

  双方非农业户口,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女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丈夫(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25周岁,结婚满5年;男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妻子(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45周岁,可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投妻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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