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外地人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手续

发布时间:2023-09-20 09:09:06

  一、办理条件

  具备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办理:

  1、广州生源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广州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非广州生源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非广州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温馨提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可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入户材料

  请根据自己所属类型准备相关材料:

  1、属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材料:

  2、属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排列):

  3、属办理跨年度接收(指毕业年度与申办接收或入户手续的年度不一致)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排列)

  温馨提示:领取入户卡后,需到公安局进行落户,具体查看办事流程。

  (二)落户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迁入地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户主、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意入户书面报告(属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报人或申报接收单位在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http://www.hrssgz.gov.cn/rcyj/填报资料,上传调动或就业登记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表等)或代理协议。

  2、申请批复盖章

  人社局审核后用人单位打印申请批复(申请表)盖章后送市人社局盖章。

  3、补录申请材料

  应届生毕业后拿到证书在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补充上传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资料。

  4、领取入户卡

  申报人携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和入户登记表原件在审核通过当年内,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

  5、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

  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复核。

  6、落户

  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同时办理新身份证需提供居民身份回执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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