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宁波户口迁移最新政策,宁波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发布时间:2023-09-18 03:45:43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宁波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宁波市公安局在全大市范围内,正式推出户口“网上迁移”便民举措:凡本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一次性在户口迁入地办理户口的迁出、迁入手续,无需先到户口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市民,可由本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户证中心)申请办理。

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将根据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和信息。对符合迁移条件,证明材料齐全,按规定或经批准可以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派出所(户证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在调取申请人的人口信息资料、录入迁移原因、新的住址、与户主关系等信息后,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人申请全户户口迁移的,迁入地派出所(户证中心)会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回原居民户口簿;

申请非全户户口迁移的,申请人需在户口迁出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迁入地派出所(户证中心) 会在迁入户居民户口簿上打印迁入人员信息,并在迁出户居民户口簿中作相应内容变更。

另外,户口“网上迁移”过程中,要求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其他户口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迁入地派出所(户证中心)会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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