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南通户口迁移最新政策,南通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发布时间:2023-09-15 19:28:35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南通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1、南通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南通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南通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南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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